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新一轮创新转型向现代服务业转型认定工作的通知
根据《天津市新一轮中小企业创新转型行动计划(2017-2020年)》(津政办发〔2017〕78号)提出的相关要求,大力倡导中小企业进军现代服务业,结合市发改委通知的要求,现组织开展2018年创新转型向现代服务业转型认定工作。
请各单位结合“双万双服促发展”活动,组织有意向转型且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工作,初步审核后报区发改委统一汇总。需报送以下材料:
(1)以街镇(开发区)为单位,报送所有拟申报转型企业的项目汇总表(附件2),需加盖单位公章;
(2)以企业为单位,每家拟申请转型的企业均需填写企业转型认定申请表(附件3)需加盖企业公章;
(3)企业营业执照;
以上申报材料(纸质材料均为一式三份)请于8月25日(周五)前,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区发改委综合科,电子版发送至xqfgwzhk@xq.gov.cn。
附件:1.天津市新一轮创新转型行动向现代服务业转型认定标准
附件:2.天津市2018年向现代服务业转型项目申报汇总表
附件:3.2018年新一轮创新转型行动向现代服务业转型认定申请表
联系人:冯志洋 联系方式:27393373
2018年8月9日
附件1
天津市新一轮创新转型行动
向现代服务业转型认定标准
为推动我市中小企业向现代服务业转型升级,根据《天津市新一轮中小企业创新转型行动计划(2017-2020年)》等有关文件,制定本标准。
一、认定类型
(一)服务业提升产业层级
企业转型升级前属于服务业领域,通过转型实现对原有产品(服务)的升级;或通过转型进入新的现代服务业领域,提供新的产品(服务)。
(二)制造业服务化转型
转型升级前不属于服务业领域,通过转型升级,改变原有产品(服务)所属领域,增加制造产品的服务含量,提供新的服务内容,进入现代服务业领域。
二、认定条件和标准
(一)企业在本市注册。
(二)符合《天津市服务业发展“十三五”规划》、《天津市生产性服务业发展“十三五”规划》对现代服务业重点领域的要求。
(三)转型升级实施周期不超过3年
(四)制造企业主要业务由制造向服务衍生和转移,并且运营良好。
(五)服务企业运用信息技术、先进适用技术和管理理念提升原有服务产品和服务质量,拓展服务领域。
(六)通过出售、并购、重组等实现向服务业转型。
三、认定程序
依据市中小企业局确定的各区向现代服务业转型升级的企业数量,履行以下认定程序:
(一)企业提出申请
由企业对照本认定标准,进行自我评价。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,可向各区发展改革委、服务业主管部门提出认定申请,并填报和提交申请材料。申请材料包括:
1、申请表(重点表述转型项目、转型措施、转型实施计划,明确企业符合认定标准的具体条目内容);
2、企业营业执照(复印件);
3、各区发展改革委、服务业主管部门需要的其他补充材料。
(二)区发展改革委、服务业主管部门提出初审意见
各区发展改革委、服务业主管部门对申报企业及有关申请材料进行审查,并提出初审意见。将通过初审的企业信息上报市发展改革委,并指导相关企业填写信息平台上相关信息。
(三)第三方审核
市发展改革委对上报企业情况进行整理汇总,委托中介机构通过专家评审等方式进行综合评估。
(四)转型认定
市发展改革委对通过专家审核的企业进行认定,并在信息平台上完成认定程序,将其纳入全市新一轮创新转型行动计划。
附件2
天津市2018年向现代服务业转型项目 申报汇总表
区:(盖章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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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号 |
项目名称 |
企业名称 |
建设内容 |
转型特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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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3
2018年新一轮创新转型行动向现代服务业转型认定申请表
企业名称(盖章):
项目名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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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登记注册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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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电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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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所属行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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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型后所属行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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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型计划和措施 (根据内容加页,不少于200字,重点表述从一、二产业向三产转型或在三产基础上调整升级的路径、做法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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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型特点 (根据内容加页,不少于200字,重点表述通过转型拓展业务范围,实现对原有服务的升级,进入新的领域,成立服务业子公司等转型方向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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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型完成时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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