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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新一轮创新转型向现代服务业转型认定工作的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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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西青区发改委

2018-08-09 10:16:51

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新一轮创新转型向现代服务业转型认定工作的通知

根据《天津市新一轮中小企业创新转型行动计划(2017-2020年)》(津政办发〔201778号)提出的相关要求,大力倡导中小企业进军现代服务业,结合市发改委通知的要求,现组织开展2018年创新转型向现代服务业转型认定工作。

请各单位结合双万双服促发展活动,组织有意向转型且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工作,初步审核后报区发改委统一汇总需报送以下材料

1以街镇(开发区)为单位,报送所有拟申报转型企业的项目汇总表(附件2,需加盖单位公章

2以企业为单位,每家拟申请转型的企业均需填写企业转型认定申请表(附件3需加盖企业公章

3)企业营业执照;

以上申报材料(纸质材料均为一式份)请于825(周五)前,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区发改委综合科,电子版发送至xqfgwzhk@xq.gov.cn

附件:1.天津市新一轮创新转型行动向现代服务业转型认定标准

附件:2.天津2018年向现代服务业转型项目申报汇总表

附件:3.2018新一轮创新转型行动向现代服务业转型认定申请表

联系人:冯志洋    联系方式:27393373

201889

附件1

天津市新一轮创新转型行动

向现代服务业转型认定标准

为推动我市中小企业向现代服务业转型升级,根据《天津市新一轮中小企业创新转型行动计划(2017-2020年)》等有关文件,制定本标准。

一、认定类型

(一)服务业提升产业层级

企业转型升级前属于服务业领域,通过转型实现对原有产品(服务)的升级;或通过转型进入新的现代服务业领域,提供新的产品(服务)。

(二)制造业服务化转型

转型升级前不属于服务业领域,通过转型升级,改变原有产品(服务)所属领域,增加制造产品的服务含量,提供新的服务内容,进入现代服务业领域。

二、认定条件和标准

(一)企业在本市注册。

(二)符合《天津市服务业发展十三五规划》、《天津市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十三五规划》对现代服务业重点领域的要求。

(三)转型升级实施周期不超过3

(四)制造企业主要业务由制造向服务衍生和转移,并且运营良好。

(五)服务企业运用信息技术、先进适用技术和管理理念提升原有服务产品和服务质量,拓展服务领域。

()通过出售、并购、重组等实现向服务业转型。

三、认定程序

依据市中小企业局确定的各区向现代服务业转型升级的企业数量,履行以下认定程序:

(一)企业提出申请

由企业对照本认定标准,进行自我评价。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,可向各区发展改革委、服务业主管部门提出认定申请,并填报和提交申请材料。申请材料包括:

1、申请表(重点表述转型项目、转型措施、转型实施计划,明确企业符合认定标准的具体条目内容);

2、企业营业执照(复印件);

3、各区发展改革委、服务业主管部门需要的其他补充材料。

(二)区发展改革委、服务业主管部门提出初审意见

各区发展改革委、服务业主管部门对申报企业及有关申请材料进行审查,并提出初审意见。将通过初审的企业信息上报市发展改革委,并指导相关企业填写信息平台上相关信息。

(三)第三方审核

市发展改革委对上报企业情况进行整理汇总,委托中介机构通过专家评审等方式进行综合评估。

(四)转型认定

市发展改革委对通过专家审核的企业进行认定,并在信息平台上完成认定程序,将其纳入全市新一轮创新转型行动计划。

附件2

天津市2018年向现代服务业转型项目

申报汇总表

区:(盖章)

序号

项目名称

企业名称

建设内容

转型特点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附件3

2018年新一轮创新转型行动向现代服务业转型认定申请表

企业名称(盖章):

项目名称

企业登记注册地

联系电话

原所属行业

转型后所属行业

转型计划和措施

(根据内容加页,不少于200字,重点表述从一、二产业向三产转型或在三产基础上调整升级的路径、做法)

转型特点

(根据内容加页,不少于200字,重点表述通过转型拓展业务范围,实现对原有服务的升级,进入新的领域,成立服务业子公司等转型方向)

转型完成时间